物业规定电瓶车和自行车不可以进入电梯是合理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列》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的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就是说电梯的最初设计就是给人上下楼使用的,不可以改变它的用途,小区的电梯不可以当做货梯使用(搬家需要申请除外,需要物业人值守)。电瓶车和自行车上楼只能停放在楼道里面,这样不利于发生意外不测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电瓶车停放事故案例
2021年6月13日,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向阳新村某楼底楼南侧,一辆电瓶车发生自燃。车主第一时间泼水进行扑救,火势不减反增,关键时刻,是对面楼内的一对父子迅速带着灭火器抵达现场,火势才得以控制。
2021年6月16日凌晨,江西南昌“119”接到报警称南昌市新建区有一处电动车车棚发生大火。据统计,现场共有14辆车被烧毁。其中电动车10辆、摩托车2辆、自行车2辆。幸好电动车车棚设置在室外,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