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受到地方的人身侵害和财产损坏怎样讨说法?

如题所述

军人家属受到地方的人身侵害和财产损坏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投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军人家属也可以向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和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诉。以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公室投诉,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咨询站请求给予帮助。
人身伤害也是法律中的一种概念,但我们经常将它和人身损害混淆在一起,下面我们来看看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的区别。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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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8
军人家属(军属)受到地方人员人身侵害和财产损失的,首先应该向各级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不能或调解不成的再向侵害者户籍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公道。
在军属所受侵害相当严重、或者军属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就近的(居委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法律援助,那么经过审核后:
1、由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派出法务人员(律师志愿者),帮助军属进行司法诉讼。
2、由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当地司法局进行沟通后,由司法局派出法务人员(律师志愿者),免费帮助军属进行司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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