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小刀歌》的历史背景?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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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父亲·情人

作为丈夫的胡适,多被人称颂。原因无他,世人多认为,胡适不背承诺,以风度翩翩之留美博士,迎娶小脚太太江冬秀,乃是做出了绝大牺牲,以至于“胡博士的小脚太太”成为了民国史上的七大奇迹之一。不过对此,胡适并不同意。1921年,他在日记中写道:

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吃饭,饭后大谈。他谈起我的婚事,他说很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的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赞许,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占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

由此可见,当事人胡适并不认同此一论调。事实上,从小脚太太江冬秀的角度而言,胡适并不是一位优秀的丈夫,也就勉强及格罢了。为何如此说呢?原因有二。

第一,婚后,胡适有多次婚外情。曹诚英也好、韦莲司也好、罗慰慈也好、徐芳也好,哈德门太太也好,都与胡适有过情感瓜葛。虽说这些情感的主动一方,多是女性主动男性被动,但胡适毕竟半推半就了。与曹诚英的爱情,甚至闹到与江冬秀离婚的程度,如何算是好丈夫呢?

第二,从妻子的情感需求而言,江冬秀需要的陪伴,胡适很多时候也并未能提供。胡适是大忙人,是第一交际花,是饭局小王子,白天应酬非常多,看1930年代的胡适日记,一天几个饭局的日子非常之多,江冬秀做好饭,吃饭的人却渺无踪影。到了晚上,胡适要么忙于学术著述,要么忙于编辑刊物,更无陪伴江冬秀的时间,以至于1930年代《独立评论》被宋哲元强制停刊的时候,胡适派的知识分子纷纷因为政府当局压制言论自由而表示愤怒的时候,独有江冬秀兴高采烈对政府的行为举双手赞成,询及原因,乃是因为江冬秀觉得《独立评论》被查禁之后,胡适晚上终于有时间陪她唠唠家常了。很不幸的是,在胡适的斡旋下,《独立评论》很快就复刊了。她还是只能独守空房。

那么,礼拜六礼拜天,胡适没课的时候呢?他能否陪伴江冬秀呢?那就更不幸了,周末的时候,胡宅向所有人开放,三教九流都来到胡家,胡适跟外人谈笑风生眉飞色舞,宾客尽欢,唯独冷落了我们的小脚太太,对胡适的这一行径,江冬秀愤愤不平,讥笑为“胡适之做礼拜”。

七七事变之后,就更加悲剧了,胡适奉命出使美国,从1937年到1946年,一去九年,江冬秀的孤寂,只怕也就自己能懂。也难怪她成为麻将高手了。对她而言,“微麻将,吾谁与归?”与她相伴的,唯有麻将,久而久之,如何不是高手?

好不容易抗战胜利了,夫妻团聚,胡适却又被任命为北大校长,此时的胡适,声望达到巅峰,一方面要处理学潮,一方面还要制定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同时还要处理政府的各种电文,如何还能陪伴老妻江冬秀?

1949年鼎革之际,胡适赴美,江冬秀先去台湾,后去泰国跟自己儿子胡祖望住在一起,老夫老妻再次分离,好不容易来到美国,不懂外语的江冬秀寸步难行,又如何是好?江冬秀好不容易追随胡适的脚步来到台湾,尚未安顿好,胡适却撒手人寰,留下江冬秀一个人,这又如何是好?胡适死后,江冬秀又在世上活了十三年。此时的江冬秀,丈夫死去,大儿子在美忙碌,小儿子在大陆未知生死,真不知道她这十三年是如何度过的啊!

晚年胡适多次谈到徽州朝奉中夫妻相聚之难,多次谈到“一世夫妻三年半”,言下不无愧对老妻之意。纵观胡适一生,他陪伴江冬秀的时间,实在太少了。如此丈夫,算是好丈夫吗?两人固然是白头偕老相伴一生,晚年也算得上相敬如宾。但胡适为了学术事业、为了文章报国,为了朋友之交、为了国家前途,实在牺牲了太多陪伴江冬秀的美好时光。从这一角度而言,“我的朋友胡适之”如何算得上好丈夫呢?

如果说作为丈夫的胡适能够勉强及格,那么,作为父亲的胡适,实在算得上不及格了。这一点,可以从胡适对孩子的期望全部落空说起。

胡适的三个孩子的名字都有他本人给取的。1919年3月16日,胡适的大儿子胡祖望出生。取此名,是为了纪念逝世不久的母亲。

胡祖望出生时,胡母刚逝世不到四个月。幸而,胡母临死前,已经知道胡适妻子江冬秀怀孕的消息。此是唯一可以告慰她在天之灵的地方。当然,给大儿取这个名字,也未尝没有希望他将来光宗耀祖之意。因此,胡适对胡祖望期望甚殷。1929年8月26日,胡适给在苏州读书的胡祖望写信说:

在一班要赶在一班的最高一排。在一校要赶在一校的最高一排。功课要考最优等,品行要列最优等,做人要做最上等的人,这才是有志气的孩子。”

苏州读了一段时间后,胡适又将胡祖望送到当时最好的中学南开中学念书。可惜,胡祖望这一时期的表现完全达不到胡适的期望值。据当时也在南开中学读书的何炳棣回忆:

“记得南开中学1932年刚放暑假,下午有不少同学聚在范孙楼前空地无所事事。一位同学指着那穿着白“T恤”,骑在几乎完全不动的自行车上的又矮又白又胖的,说‘就是胡适的儿子,由于过于贪玩,国文竟不及格。’”

父亲是提倡白话文的领袖,儿子却写不好白话文,作为名父之子的胡祖望,背负的压力可想而知。最终,胡祖望完全没能实现胡适的“望子成龙”的愿景。

胡适与江冬秀的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孩,胡适给她取名做素雯。素雯者,Sophia也,“莎菲”也,陈衡哲也。胡适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像陈衡哲一般优秀。可惜,1925年,素雯因病早夭。她在世间的生命,不到五年。素雯早夭,与胡适疏忽孩子的健康有关,他忙于自己的学术事功,并未对素雯的病症放在心上,结果发生惨剧。胡适对素雯的期待,因为她的早夭,完全破灭。

1921年12月17日,胡适的小儿子胡思杜出生。这个名字乃是为了纪念胡适的美国老师杜威,希望这个小儿子将来受杜威思想的影响。然而,事与愿违,胡思杜不仅不思杜,反而思马(马克思主义)。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胡思杜思想日益左倾,1948年,他也没有跟父亲一起离开北平。他对新时代充满了美好的向往。胡思杜选择的人生道路,也与胡适的希望大不相同。

胡适的大儿子叫胡祖望,祖望即望祖,此是纪念胡适的母亲,这是胡适亲情的一面;胡适的女儿叫素雯(Sophia,沙菲),此是纪念胡适与陈衡哲的情感,这是胡适友情与爱情的一面;胡适的小儿子叫胡思杜,思杜即思念胡适的老师杜威,这是胡适师生情的一面。可以说,胡适对自己三个孩子的美好愿望,都没有应验。他是一个伟大的知识分子,却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作为民国有名的美男子,胡适之风度翩翩貌比潘安,温文尔雅,口才一流,这样的胡适之,要是没有女人缘,实在天理不容。“我的朋友胡适之”,理所当然的欠下了不少相思债。

胡适的爱情,最明显的特点就在于女方总是主动的一方。与郭沫若“才子+流氓”见到漂亮女性就主动进攻相比,胡适在感情方面属于被动防守型,不过,胡适的防守并不坚决,亦是半推半就,因之,他被女性扑倒,也就不足为奇了。丰富多彩的感情,撩拨了胡适的诗情。胡诗中但凡写到月亮,写到风,背后必有一段恋情。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乃是写给韦莲司的;“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却吹不乱我心头的人影”,乃是写给曹诚英的;“两鬓疏疏白发,担不了相思新债”,乃是写给女学生徐芳的;“夜半罢清话,圆月正中天”,乃是写给陈衡哲的;“毁灭了的似绿水长流,留住了的似青山还在”,乃是写给罗维兹的。“我自临风私祝,祝寄花人无恙”,是写给暗恋胡适多年却“除了想象和梦,我什么都没有了”的杨静山的,她是胡适好友朱经农的妻子。“刚闭上了一双倦眼,只见伊庄严曼妙”,是写给爱恋胡适以至于相思成疾最终发疯至死的朱毅农的,她是物理学家饶毓泰的妻子,朱经农的妹妹。朱毅农死后,胡适当然知道自己才是罪魁祸首,但毕竟使君有妇,只好在日记中写下“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慨叹。可以说,胡适每一段情感背后,都有几首诗来印证。这些情诗之中,有的前面偶有小序,说是怀念北大云云,自然是胡适欲盖弥彰的障眼法。胡适经历的这些爱情,让这位早已褪了色的诗人在人生的某一时刻,还保持着写诗的激情。毕竟,“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

胡适的这些情人,为他做出了巨大牺牲。据汪静之回忆,曹诚英曾经为胡适堕过胎。更大的牺牲还在1949年之后。当胡适的老朋友顶不住压力开始奉旨批判“我的朋友胡适之”的时候,胡适的女性朋友却不为所动。陈衡哲在1950年代的批胡运动中保持了沉默。不仅如此,在跟身在美国的女儿任以都的书信中,谈到胡适时,陈衡哲以“赫贞江上的老伯”称呼。在陈衡哲的眼中,政治是一时的,朋友却是永恒的。

曹诚英亦是如此。按理说,她痴情一片,被胡适误了终身。1949年,她死劝胡适不要离开大陆,但她的“糜哥”依然狠心拒绝了她。倘使此时的她反戈一击,从私生活的角度来搞臭胡适,肯定会赢得时代之掌声。倘使曹诚英以此攻击胡适,并与胡适划清界限,定能给爱惜羽毛的胡适致命一击。然而,曹诚英不仅没有如此做,反而在临死之际,让亲人将自己的坟茔建在胡适回家乡的必经之路。在曹诚英的眼中,政治是一时的,爱情却是永恒的。

与罗隆基的女朋友浦熙修在大难临头时大义灭亲相比,陈衡哲与曹诚英的所作所为,让人感到世间自有真情在。胡适之的女朋友终究是胡适之的女朋友。

刘义庆《世说新语》中曰:“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围绕在胡适之身边的女性,证明胡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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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5
胡适(1891.12.17—1962.2.24),汉族,徽州绩溪县上庄村人。现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其中,适与适之之名与字,乃取自当时盛行的达尔文学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典故。

一、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 二、三十六个博士头衔 1927年3月,37岁的胡适由英国赴美国,向母校哥伦比亚大学补交了博士论文(著作)《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亚东书店版)100册,完成了哲学博士学位手续,得到了第一顶博士帽。胡适的第二顶博士帽,是1935年1月5日,香港大学授予胡适的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1936年8月,哈佛大学授予胡适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是为胡适的第三顶博士帽。 同年,美国南加州大学授予的名誉文学博士学位,是为胡适的第四顶博士帽。 其余的博士帽分别是: 1939年,哥伦比亚大学的名誉法学博士(6月6日);芝加哥大学的名誉法学博士(6月13日)。 1940年,美国8所大学分别授予胡适8个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形成“博士高峰年”:韦斯尔阳大学、杜克大学、克拉大学、卜隆大学、耶鲁大学、联合学院、柏令马学院、宾州大学。仅在三个星期内,这位博士疲于奔命,先后到这些大学出席典礼,发表演说。至此,他的博士帽有14顶了,但胡适先生却说。“这些玩意儿,毫无用处……一个是四年苦功得来的,十三个是白送的。” 是年胡适五十岁。他老家安徽绩溪为庆祝这位在海外为国效力的“博士爷”50岁大寿,由县长朱亚云出面,制作了一块“持节宣威”横匾,率乡绅们,浩浩荡荡送到上庄村胡氏宗祠悬挂,并将上庄村改名为“胡适村”。 1941年,胡适在美国被授予博士学位有5个,在加拿大被授有2个。前者全是名誉法学博士,分别为:加利福尼亚大学、森林湖学院、狄克森学院、佛蒙特州的密特勃雷大学、密达伯瑞学院;后者是麦吉尔大学(名誉文学博士)和多伦多大学(名誉法学博士)。 1942年是胡适拿博士帽的第二个“高峰年”,达10个之多,都是美国大学授予的。其中两个是名誉文学博士:达脱茅斯学院、纽约州立大学;其它8个是名誉法学博士,分别是:俄亥俄州州立大学、罗切斯特大学、奥白林学院、威斯康辛大学、妥尔陀大学、东北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第纳逊大学。 至此,胡适已获得博士帽31顶,而最后的5顶是:美国柏克纳尔大学授予的名誉文学博士(1943年),英国牛津大学授予的名誉法学博士(1945年11月赴伦敦以中国首席代表身份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美国柯鲁开特大学授予的名誉文学博士(1949年),美国克莱蒙研究所授予的名誉文学博士(1950年),美国夏威夷大学授予的名誉人文学博士(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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