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故父母和子女不在户口簿上如何证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

如题所述

父女关系的证明可以提供身份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文件进行证明。
一般情况下,父子或父女关系的证明,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如果派出所没有相关记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1、有出生证明的,可以用出生证证明关系;
2、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3、亲子鉴定。
另外,如果父子或父女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可以拿着你的户口本原件及户主以及母亲和你的相关内容页复印件,就能证明你们之间的血亲关系。
而有些地方会要求写一个纸质的亲属关系证明,你按照证明的一般格式来写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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