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骑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人员无伤亡,汽车损坏严重车怎么定责?

未成年骑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人员无伤亡,汽车损坏严重车怎么定责未成年骑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人员无伤亡,汽车损坏严重车怎么定责

未成年无证驾驶摩托车载人(乘客也未成年)与小轿车相撞,责任划分:未成年人也属无证驾驶,双方分别处罚。根据您的描述,由于骑摩托车的和载人的都是未成年人,都存在过错,都一些违法情节,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但这些情节跟事故本身的责任认定,则毫无关系。对于事故本身的责任而言,则应当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具体调查而定,并不是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这完全是二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所以还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呢。如果对方也有规则,那么责任承担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对方没有违章,那么骑摩托车的一方是全责的。首先,一、未成年人也属无证驾驶,双方分别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二、对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得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的;  (二)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 七十周岁以上的;(四)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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