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21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志愿平行(或并列)。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一志愿为3个平行院校志愿,那么这3个院校志愿平行并列均为第一志愿;再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6个平行院校志愿,即这6个院校志愿平行并列均为第二志愿。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是,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学校志愿中,考生可填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具体地讲,就是普通高考生可以在本科各批次(一至三批)中分别填报A、B、C等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在高职高专各批次中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将同一科类某批次线上填报了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A、B、C或A、B、C、D、E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平行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也就是说排序在前一个考生的平行志愿A、B、C或A、B、C、D、E未完成检索、投档过程,就不会对排序在后一个的考生进行检索、投档;前一个考生的平行志愿C或E院校的投档将优先于后一个考生的平行志愿A的投档。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前,对先期填报了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志愿的入选考生,先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