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离职被要求提前走人。

来这里上班一个多月了,因为私人事情需要离职,并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还有半个月时间突然说不需要我了要我不用来上班了,并要求扣我600块钱的培训费,如果这样能不能受到劳动法保护???

约定的试用期是否超过,如果是三个月,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没有合同,扣600元培训费用不太合适,可以寻求劳动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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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4
你已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同意你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不过,用人单位扣你培训费是违法的,你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强行扣除,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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