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给租客加收电费,价格1.3元每度电,合理吗

如题所述

第一,要看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约定了电价,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电价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电价执行,如民用电或者商用电。

第二,如果合同并无约定,而房东擅自加价,就是违约的,租户可以不予理会,如果房东采取手段损害租客利益,租客可以要求赔偿。

第三,还有一种情况,即电力线路由民用变商用等情况,导致电价本身提升,那么房东应和租客协商解决,但这个不属于违约。

按实际用电量计算的电费部分。电度电费用以补偿电力企业随发供电量变化而变化的变动成本支出部分。对居民等小用户,电度电费即为其全部应交电费;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电度电费仅为应交电费的一部分,再加上基本电费才为其全部应交电费。电度电费是按照电力企业在用户处安装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中有功电能表读数为基数计算的。

由于电能表计数是累计值,因此在计算一个规定期限内的用电量时,应是期末读数与期初读数之差。在电能计量装置中装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时,还要分别乘以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变比。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的变比为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与二次绕组的额定电流(或电压)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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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5
针对我省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问题,现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开展清理和规范。从今年11月1日起,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如您是转供电主体,请配合政府工作,将降价红利等额调整到您的租户;如您是企业及租户,有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致电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政府主管部门会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同时,对于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布。具体政策及电价标准请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查询了解。
第2个回答  2018-08-01
第一,要看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约定了电价,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电价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电价执行,如民用电或者商用电
第二,如果合同并无约定,而房东擅自加价,就是违约的,租户可以不予理会,如果房东采取手段损害租客利益,租客可以要求赔偿
第三,还有一种情况,即电力线路由民用变商用等情况,导致电价本身提升,那么房东应和租客协商解决,但这个不属于违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2-22
确实不合理,深圳出租房0.5元,最高也就1元。你可以像电力市场局反应。
第4个回答  2019-03-18
我也要询问电力监管部门,这里二手房东直接收取1.3元,把国家的资源当做卖买,一个厂房一个月赚到差价几万。这就一种垄断行为,希望监督部门于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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