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租满了口头约定的三个月,但是第四个月因为有事,多住了十几天,房东要收取一个月的房租,这合理吗

租房子租满了口头约定的三个月,但是第四个月因为有事,多住了十几天,房东要收取一个月的房租,这合理吗租房子已经住满了口头约定的三个月,后面因为有事,所以多住了十几天,我想只按天交房租,但是房东却要求交一个的房租,我不答应,因为我是第一次租房子,入住的时候她也没跟我说过,也没签什么书面合同。我的押金还在她那里,她会不会扣下来,但是并没有什么不对啊,我该怎么办呢?麻烦给我分析一下,谢谢了。

首先,你们的口头约定,没有录音的话,无效,法院不支持
其次,即使没有约定,法院最多也只会判你按天交使用费,押金是可以退的
最后,他让你交一个月的那肯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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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8
还算合理。房东要找新租客还是需要时间的。追问

那对我来说不合理啊,什么还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