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中,伴奏乐器分为四个声部:吹管乐、弹拨乐、打击乐、拉弦乐。
京剧三大件(京胡、月琴、京
二胡);河北梆子的三大件(板胡、梆笛、笙);广东粤曲三架头(高胡、
扬琴、秦琴);越剧三大件(主胡、副胡、琵琶)等,这些主奏乐器的乐师与鼓师共同掌握着全剧的伴奏。
在这种文、武场的基本组合下,根据剧情与唱腔的需要,后来逐渐加入了
唢呐、笙、琵琶、三弦、中阮、大阮、二胡、中胡、大胡(大提琴)、倍大提琴等乐器,从10多人到20余人不等,形成了一个由吹管乐、弹拨乐、打击乐、拉弦乐四个声部组成的中小型民族管弦乐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