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递交一个月后是否能离开公司

我于6月24号给公司提交的辞职报告,公司副总已经签字交与行政部,到7月24号,公司说由于我手头的工作还未交接清楚,具体是本人在职期间做的一个项目还未验收为由不允许我离开公司,请问我是否可以直接走人,离开公司,谢谢

  劳动者辞职报告交一个月后,是可以离开公司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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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4
主要离职手续签完就可以,如果公司不让你走,应该是离职手续没有办好吧。
这应该属于公司的问题,有的公司有文件规定离职须在多少天前提出,在离职前把相关工作交接好就可以,不能因为什么事没结束,还在进行中就不让别人走。你可以把这个未完成的项目交给公司指定的交接人就可以。
如果你直接走人,公司可能会算你自动离职,扣除你相应的工资。离职手续办完就没事了!

祝你顺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24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提前7天提出申请、试用期外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到时候不论雇工方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以直接离职。
当然,如果确实公司有需要,而在人情上你也觉的过不去倒是可以帮助公司完成项目再离职。
如果没有薪资方面的问题,而你也不想再继续呆下去,是可以离开了。
第3个回答  2022-08-24
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以任意解除权,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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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7-24
这个是分看在哪个公司来说!以前我在的小公司就是这样呀!交了一个月,部门老大也是签字了的,到期时我和领导说我可以走了不!他说现在还不行没找到人顶我的位。要推几天。
你说的直接走人这点我个人认为呢!怕人家不给你工资当做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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