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已经递了!9月26号已经到期!但是我还在原来的单位上班!那单

辞职报告已经递了!9月26号已经到期!但是我还在原来的单位上班!那单位是不是继续给我交五险一金的

你好,既然你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而且日期也到期了,那就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离开了。还在原单位上班是否是不批还是不想走了,还留下来的话那也是该单位的一名员工是有理由继续交五险一金的,如果是到期了还没来得及批的话你就要问下人事部那边是怎么的一个情况,把这些具体问题问清楚了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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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30
 如果你没有与用人单位就辞职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办理书面请假手续,9月25日就应该上班,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旷工来处理。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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