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一次扣12分被电子交警拍到可以不15日内处理吗,罚款会不会加。

如题所述

被处罚后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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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我在2016年11月5号在江门鹤山宅梧超速50%以上(限速80,我开到了124),被扣12分,罚款1000元。我试过,不能在好易机上付款,必须到鹤山沙坪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办理。办理的业务员说如果是车主驾驶证就扣12分并参加7天的学习和科目一考试(我是车主驾驶证是C1E),如果不是车主驾驶证就要吊销驾驶证(即跟新学车的人一样,从头开始考驾照了)。拿着开出的单据到江门交管所办理学习(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去办理,否则驾照就无效了),然后第二天早上就可以去学习,学习7个早上(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日),第七天会安排你去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这七天可以自由安排,但3个月内要完成这7天的学习,必须去足7个工作日的早上,八点半上课,上到12点,中途有15分钟休息,主要是看视频,讲科目一的题目。考试合格,两个工作日后拿着成绩单会鹤山违法处理室拿回自己的驾驶证。如果顺利的话,整个过程最快要11天才能拿回自己的驾驶证。鹤山的业务员跟我说2017年1月1日后可能规则会改,扣12分的不管是车主还是非车主的驾驶证都要吊销。本来我想着迟点去办的,听她这么说,请假都要去办理了。扣证的这11天是最难熬的,没有驾驶证不敢开车,摩托车都不能开,怕路上查车或出什么意外的话都是自己负责。我天天坐公交车去学习,然后坐公交车回来上班。有时候时间急偶尔会叫滴滴车。很不方便……
你可以不在15天内去处理,但2017年1月1日后不知道会怎么变规则。如果吊销驾照,那么就很麻烦了!不去办理不用扣费,办理后15日内必须要交费学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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