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打官司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起因是因为什么呢?

如题所述

不要陷入悲观心理。实际上,在各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法官都是尽量倾斜于劳动者。因为劳动者在劳动用工中处于弱势地位,应当特别保障。

如果是觉得企业有钱,可以请律师打官司,律师就可以赢官司。这个逻辑链就是错误的。法官在做判决的时候,必须要依法、依规判决。

近日来有一个案件,媒体报道“江苏扬州两员工拒绝加班造成公司损失12万,被判赔偿公司1.8万”引起了一些劳动者的恐慌,但是说实话有些时候确实是我们被误导了。

不仅仅是媒体,而且有很多专家都在宣传加班必须要与工会和职工协商,职工不同意就不允许加班。曾经我过去也这么认为过。实际上,大多数人都错了。

我们错误地理解了加班的含义。加班指的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8小时之外继续工作,一般被称为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加点。因此在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中有加班加点工资之说。

延长工作时间关系的职工的身体健康,绝对不可以随意加。因此,国家规定了延长一般不超过一小时的建议,做出了最长不超过三小时的限制。而且还明确规定要征求职工和劳动者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都指的是延长工作时间。

关于加班,法律规定的就非常松。休息日加班,企业只要安排劳动者进行补休,那就完全可以不需要支付正常标准工资之外的工资报酬。如果不予调休,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要注意这个表述:劳动法第44条第2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安排”指的什么意思?也是要必须经过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征求意见,经职工同意吗?

我们再看一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其实大家心里该有答案了。那就是安排是企业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而不需要征求意见,不是说劳动者不同意就不能安排。就像带薪年休假一样,自己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吗?企业不是你的家,职工必须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排。

同样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规,如果侵害了职工的权益,职工可以提出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的保护。

由于案件中的劳动者拒绝加班,理由胁迫劳动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造成了企业12万元的经济损失。法院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仅仅判决劳动者承担企业15%的损失,这已经相当照顾劳动者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拒绝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有时候,不遵守企业合法的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失,职工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正常的。

难道用人单位就能够安排劳动者无休止的加班吗?当然不是。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关于延长时间和加班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综上所述,劳动者不要盲目丧失自信,我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各种方面都是相当照顾劳动者的,企业有钱不一定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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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3
和公司打官司更多的是无奈和愤懑。原因更多的是在薪资待遇以及其他方面的剥削。都说现在的贷款公司和软件很多都是套路贷。但你是否发现,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套路公司?先把人套路过去了,然后再慢慢地变着法的去压榨你。
第2个回答  2021-03-13
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怎么做人(我不是教怎么做人),其实生意也好,交际也罢,最终的目的是我们怎么能和对方形成一种良性的交往,怎么才能让对方乐意和我们交往,不觉得和我们的交往是带有目的性的。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就是不要谈销售项目,而是找一些其他的话题慢慢进行有效沟通,在这种氛围下慢慢让对方问起你是干什么的,然后就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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