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上班,有公司交的社保,在家里我还在交新农合医保,觉得很不划算,但是不交吧,那天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辞职又有很大的可能性会断缴公司的社保,存在有几个月没有医保的风险。我就想问一下,可不可以断缴新农合,等到那年想有辞职念头的时候,然后交新农合,然后找到新工作后,公司社保重新缴费后,下一年就不交新农合。(主要就是为了避免换工作时,两个公司社保出现空白时期,想用新农合医保来做兜底保障)
那么断缴后再续交需要什么手续,我听说很麻烦?
不是本地人也可以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