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老人打人不拘留是否必须赔偿

我身为一个高中毕业生,现暑假在超市打工,事由:目前是防损员我们收银员让我去拿顾客不要的大米,再拿的时候袋子一个脚碰到了小孩子,顾客是4个人加小孩子,老婆子说我砸拿东西不会看着点,我就说了我后面又每张眼睛,他女儿(孩子妈)非得让我认错 拉上我我刚过去 还么来得及道歉,另一个老爷子(孩子爷爷)朝我右眼 以及 鼻梁 一拳当时鼻子和眼睛红肿后来不太明显。经过民警调节,让我互相道歉。竟然说依照法律不能拘留老人,那我问下等我老了我也天天麽事情干打人去行不?被别人打了赖上别人 不就又多了个儿子么?
主题说回来 应该给与我什么赔偿?我觉得道歉我不答应因为他们在民警调节时还以为自己有理得很。
前提:老爷子打完我 ,当时我没有还口更没有还手。直接由店里的领导直接报案处理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不执行拘留处罚。
本案中,他将你打伤,应赔偿医药费(你不可能住院吧)、误工费,伤情太小,其他的没法计算,他要是不赔,你只有打官司了,为了这么点小事,算了,不必那么认真,得饶人处且饶人,好人自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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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所以,如果你的伤是轻微伤,对方(70岁那老爷爷)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触犯刑法,确实是不执行拘留的。但不等于你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你可以要求派出所调查取证(这很关键,这就是保全证据),然后宣称要去法院追究,这时候对方很多机会会赔偿的。如果对方还是不赔偿,你又确实咽不下这口气,那就只好真的去法院告他了。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参考资料:http://www.ce.cn/law/shouye/flfgtwhz/fll/xf/200603/03/t20060303_6259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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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7-26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你被打至伤的,他应该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如你真的受伤,支持你坚持索赔,因为,老年人也不应该随便打人。
第3个回答  2010-07-26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不执行拘留是对的,另外根据你的描述,1、他们打人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不算比较严重的“殴打”;2、这一家子很蛮横、不讲理。因此建议你:1、找超市的负责人,因为你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与人发生纠纷,超市应当出面解决,并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2、打人的应该向你赔偿,但是数额估计也就是一两百元。由于对方的态度,估计调解的难度很大,打官司也不值得;3、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予以罚款,虽然自己得不到,但是也是给这种人一个教训;4、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打人者向你道歉,你可以先就工作中不小心碰到小孩向他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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