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病休算工龄吗?

我在事业单位上班21年,因生病病休五年,期间一直缴纳五险一金和领基本工资,请问老师,这五年算工龄吗?会影响我今后退休工资吗?

算工龄,但是工龄长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在bai岗年限有不同的算法,具体如下:

一、医疗期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医疗期的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4条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扩展资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调动、裁员(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作年限,由企业管理机关或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调任、上岗的,继续计算;

2、企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派遣的国内外学习人员在学习前和学习期间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3、企业歇业、破产,企业管理机关转调职工的,在转调前和转调后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4、企业转让、重组、合并前和合并后,原职工仍由企业雇用的,应当连续计算工龄;

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6个月内停止工作医疗的,其工作年限继续计算为企业工作年限;病愈后继续在原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其前、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但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为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终止劳动医疗的期间,以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7、调往企业前从事革命工作的,以连续服务年限和革命士兵的军龄计算;

8、学徒在企业学习期间,应计算企业的工龄。临时员工和试用员工成为正式员工时,企业的工作年限从他们最后一次在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

9、原来分布在国营农场,当工人的知识青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对农村的知识青年,离开他们的政策,农村,乡镇参与工作,在农场,或农村劳动时间,可以与后参加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侨职工的连续工龄,从进入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如果一个海外归侨职工从事革命工作事实上转移回中国是因为工作的需要或迫害返回中国,归侨职工的工作时间参与国外革命可能算作他的连续工龄如果他有可靠的证据和侨务委员会报告进行验证和确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百度百科-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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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7
算工龄,但是工龄长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在岗年限有不同的算法,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工龄;超过6个月的病休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探究的一般过程是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开始的,发现问题后,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对问题的答案作出假设.设计探究的方案,包括选择材料、设计方法步骤等.按照探究方案进行探究,得到结果,再分析所得的结果与假设是否相符,从而得出结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一次探究得到正确的结论.有时,由于探究的方法不够完善,也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在得出结论后,还需要对整个探究过程进行反思.探究实验的一般方法步骤: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制定计划、实施计划、得出结论、表达和交流.
科学探究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和资料分析法等.
观察是科学探究的一种基本方法.科学观察可以直接用肉眼,也可以借助放大镜、显微镜等仪器,或利用照相机、录像机、摄像机等工具,有时还需要测量.科学的观察要有明确的目的;观察时要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并及时记录下来;要有计划、要耐心;要积极思考,及时记录;要交流看法、进行讨论.实验方案的设计要紧紧围绕提出的问题和假设来进行.在研究一种条件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时,所进行的除了这种条件不同外,其它条件都相同的实验,叫做对照实验.一般步骤:发现并提出问题;收集与问题相关的信息;作出假设;设计实验方案;实施实验并记录;分析实验现象;得出结论.调查是科学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调查时首先要明确调查目的和调查对象,制订合理的调查方案.调查过程中有时因为调查的范围很大,就要选取一部分调查对象作为样本.调查过程中要如实记录.对调查的结果要进行整理和分析,有时要用数学方法进行统计.收集和分析资料也是科学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收集资料的途径有多种.去图书管查阅书刊报纸,拜访有关人士,上网收索.其中资料的形式包括文字、图片、数据以及音像资料等.对获得的资料要进行整理和分析,从中寻找答案和探究线索.
第2个回答  2021-04-07
算工龄,但是工龄长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在bai岗年限有不同的算法,具体如下:

一、医疗期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医疗期的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4条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扩展资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调动、裁员(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作年限,由企业管理机关或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调任、上岗的,继续计算;

2、企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派遣的国内外学习人员在学习前和学习期间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3、企业歇业、破产,企业管理机关转调职工的,在转调前和转调后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4、企业转让、重组、合并前和合并后,原职工仍由企业雇用的,应当连续计算工龄;

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6个月内停止工作医疗的,其工作年限继续计算为企业工作年限;病愈后继续在原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其前、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但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为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终止劳动医疗的期间,以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7、调往企业前从事革命工作的,以连续服务年限和革命士兵的军龄计算;

8、学徒在企业学习期间,应计算企业的工龄。临时员工和试用员工成为正式员工时,企业的工作年限从他们最后一次在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

9、原来分布在国营农场,当工人的知识青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对农村的知识青年,离开他们的政策,农村,乡镇参与工作,在农场,或农村劳动时间,可以与后参加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侨职工的连续工龄,从进入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如果一个海外归侨职工从事革命工作事实上转移回中国是因为工作的需要或迫害返回中国,归侨职工的工作时间参与国外革命可能算作他的连续工龄如果他有可靠的证据和侨务委员会报告进行验证和确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4-07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确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长期休病假在退休时也算工龄,但是工龄长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在岗年限有不同的算法。职工患有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所以你的工龄19年。
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如果之前的广州单位有建立社保档案并且有为员工缴交社保,那么之前单位所缴交社保的年限可以认定为缴费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第三十九条第七条规定“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拓展案例:
问:某工人,2009年办理退休手续,其档案记载他有连续9.5年病假(拿病休工资),计算工龄时扣减了其9年的病休时间。请问是否有病休(病假)时间不算入工龄的相关文件或规定?
答:有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第七款规定:“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5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该工人病休9.5年,超过6个月的病休时间9年,这9年不计入工龄,其依据就是上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虽然是1953年1月16日颁布实施的,但目前还没有废止,且上述第三十九条第七款的规定又不与当今的法律、法规条款冲突,应该执行该规定。
广西从1991年11月开始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综上所述,该工人的工龄被扣9年合法有据。
第4个回答  2019-07-03
计算工龄,病休期间根据你连续工龄及累积工龄发放病休工资,只要公司为你缴纳劳动保险的均计算工龄。不会影响你的退休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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