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分房时谁签字房产证就办理谁的吗,分房时两套都是公公签的字,房产证写不了我们夫妻俩的名字吗?

如题所述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房产证上是否可以添加配偶姓名?对此问题,如果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双方并没有作专属于某一方的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将配偶的姓名记载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上。但记载的方法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在购买房屋时,双方是作为共同买方,就会在购房合同上列名,这样在申办房产证时,自然就会记载两人的姓名;如果购房合同上是以某一人作买方,那么其配偶的姓名就只能记载在房产证共有人一栏里。但是,房产证上所作的不同记载,只是房产登记部门的规定,其法律后果实际上是相同的,并不因此改变夫妻共有的性质,在财产分割上也无差别。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不记载配偶的姓名,只要未作特别约定,并不影响其配偶的共有权,在财产分割上也没有差别。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2-16
这个就要看你们家是怎么商量怎么定的了。一般拿安置房房产证,拆迁协议上是谁签的字,房产证上就是谁的名字
第2个回答  2020-02-17
原则上是这样的无论是多少套安置房都是体现在一份安置协议上所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登记机关只会按协议上的名字登记
第3个回答  2020-02-16
也不是啊……到时候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按几个人分的平方来办理的
第4个回答  2020-02-16
可以追加 填写名字吧,只要你公公乐意让你们填,就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