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子。就是盖屋顶的琉璃瓦。承包给黄某。他在盖瓦的时候从三楼掉下来。死亡。我们没合同。请问这个

农村建房子。就是盖屋顶的琉璃瓦。承包给黄某。他在盖瓦的时候从三楼掉下来。死亡。我们没合同。请问这个怎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PS:承揽人,又称“承揽方”。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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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3
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可参见该解释如下规定: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25
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根据农村建房惯例,你付钱,由黄某盖好屋顶。黄某死亡自负。
第3个回答  2016-03-25
只有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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