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材料(工伤伤残等级达四级以上,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会让填一张申请表的,照着写就行。
收到申报材料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县级民政部门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均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根据新《办法》,纳入保障范围的儿童有四大类:
一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
二是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失踪、弃养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是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是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