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脚心同时出现呈暗红色的斑点是什么症状?

我的女朋友,她的手脚心上都有些小红点,这些小红点上有蜕皮的现象,之前不知觉 以为是用了阴道栓剂过敏引起的缘故。因为这是发生在她用了阴道栓剂之后的事,最近又多了几个红斑点,感觉不对,我怀疑是梅毒初现状。有谁更明确的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症状?用什么方法可以彻底根治?

一、后天梅毒 (一)一期梅毒:约在感染后2-4周出现硬性下疳,大多发生在生殖器部位,男性在冠状沟、阴茎、包皮等。女性在大小阴唇或子宫颈。近年来因同性恋,故可见于肛门、直肠或口腔内等处。 开始为一丘疹,迅速破溃成红色小溃疡,约1-2cm,园形,境界清楚,上附少量浆液性分泌物,内含大量梅毒螺旋体,硬性下疳常为单发,具有软骨样硬,无疼痛,如不治疗,3-8周内自然消退,局部不留痕迹或轻度萎缩性疤痕。 腹股沟淋巴结肿大,较硬,无红肿痛热,不化脓,内有梅毒螺旋体。 在硬性下疳出现7-8周左右后,梅毒血清反应由阴性转为阳性。 (二)二期梅毒 由于梅毒螺旋体从淋巴结进入血液,在体内播散后出现全身症状,在感染后7-10周,可有低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等,全身淋巴结肿大。 全身出现皮疹,表现为斑疹、丘疹、脓疱、蛎壳状疹等,铜红色,少量鳞屑附着。常对称分布,密集不融合。无自觉症状,这种梅毒疹如发生在掌跖部具有诊断意义。 由于体内抗体渐形成,免疫力增强,梅毒疹可以自然消退,但又可复发,称二期复发梅毒疹,但分布范围小,皮疹数目少。 粘膜损害:表现粘膜红肿糜烂,有渗出物,还有一种常发生在肛门、外生殖器周围的扁平丘疹,因常受摩擦,表面易糜烂渗出,故称扁平湿疣,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强。 此外二期梅毒除皮肤粘膜受侵外,还可出现虫蚀样脱发。骨膜炎多发生在四肢长骨,夜间疼痛。眼梅毒:表现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炎、视神经炎等。神经梅毒:如脑膜炎或无症状的神经梅毒,但脑脊液的梅毒血清反应阳性。 二期梅毒患者血清反应强阳性 (三)三期梅毒:不仅侵及皮肤粘膜,并可累及全身各内脏器官或组织,破坏性大,但梅毒螺旋体不易找到,故传染性小。 树胶肿:是三期梅毒主要表现,是梅毒性肉芽组织,开始形成一小硬结,数目少,逐渐扩大与皮肤粘连成暗红浸润斑块,中央软化渐成溃疡,排出粘稠胶样分泌物,溃疡常一面愈合,一面继续发展,形成马蹄形溃疡和萎缩性疤痕,常见于头部四肢,一般无自觉症状,溃疡也能自愈。树胶肿发生在口腔腭部及鼻部,累及软骨而溃烂,使软腭、鼻中隔穿孔。 结节性梅毒疹:发生成群小结节,如黄豆大,面部四肢多,不对称,铜红色,有时排列成环状或形成小溃疡,在边缘又发生新的小结节,自觉症状极轻。 内脏梅毒: 骨梅毒:与二期梅毒症状相似,但疼痛转轻。 心血管梅毒:表现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炎、主动脉瘤、冠状动脉口狭窄等。 神经梅毒:主要表现为脊髓痨和麻痹性痴呆等。 此外眼、呼吸道、消化道、肝脾、睾丸等都可受累而发生梅毒病变。 此期梅毒血清反应多为阳性,但感染时间愈长,阳性率愈低。 (四)隐性梅毒;(又称潜伏梅毒) 未经治疗或剂量不足,无临床表现,但血清反应阳性,脑脊液正常,称隐性梅毒。这类患者虽无症状,但体内仍存在梅毒螺旋体,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又产生症状。 二、先天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梅毒螺旋体经过母体胎盘绒毛的渗透与弥散作用,沿脐带血进入胎儿体内,由于妊娠四个月前胎盘循环尚不健全,胎儿免疫功能尚未成熟对感染不发生反应,故先天梅毒多发生在妊娠四个月后,孕妇感染梅毒后,可导致流产,早产或死胎。 (一)早期先天梅毒:多发生在生后3周至3个月,患儿发育营养差,皮肤萎缩似早老儿。皮疹为铜红色浸润性斑块,掌跖有大疱或脱屑。口围呈放射状皲裂,愈合后成放射状疤痕,具有诊断意义,也可侵及粘膜,常见卡他性鼻炎、喉炎、声音嘶哑、破坏鼻软骨可形成鞍鼻。骨骼损害形成骨膜炎,常在小腿伸侧骨膜增厚而成“马刀胫”。疼痛不能活动,称为巴罗(Parrot)氏假瘫痪。肝脾及全身淋巴结肿大。 (二)晚期胎传梅毒:多发生在7-8岁儿童或青春期,可发生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另外下列三个特征性表现,具有诊断意义。1、实质性角膜炎:双侧角膜深在性浸润,影响视力。2、神经性耳聋。3、郝金森氏齿(Houtchinson)门齿下缘出现半月形缺损,且牙齿稀疏,排列不整,也可出现神经、心血管梅毒。 治疗原则: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伴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毒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单位-1200万单位。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毫克,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1次/周,肌肉注射,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肉注射,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毫克,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心功能代偿时,首日10万单位,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单位,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单位,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20毫克/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个疗程个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毫克,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反感,在注射青霉素前;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毫克,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9万单位。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单位),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单位,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克,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节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个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毫克,4次/日,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 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肌注,连续注射10-14天。 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6毫/公斤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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