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到底按什么规范执行?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规定防水混凝土结构(地下室、水池、水箱等)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与混凝土规范不一致,该如何执行?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首先说,是否有外防水,对混凝土保护层是有影响的,不能完全不考虑,否则不经济,从道理上也不合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于2001年施行,对于结构设计来讲,造成很多直接问题,比如他规定的防水混凝土迎水面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其其裂缝不应贯通,宽度不应大于.2mm――保护层厚了,更容易裂,要防裂,就要采取诸如加钢丝网之类的构造措施,裂缝不应贯通如何计算?混凝土规范有涉及裂缝计算的公式,但是对于地下室外墙,实际为压弯构件,用什么公式计算规范没有给出。所以我们一般执行2002年施行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有关保护层厚度的规定,而不执行早先发布的防水规范。相应的,保护层厚度较之于防水规范可以适当减小。另外,全国技术措施人防工程分册里也明确指出,当有外包柔性防水层时,迎水面保护层厚度可以取30,与混凝土规范规定的值近似。只有当无外防水时,才规定要取50。 有些地方自己有规定,执行什么规定,这就要看地方规定如何了。例如天津市因为临海,地下水位较高,地下室渗漏情况较多,所以他们一般控制外墙保护层厚度50,但是又不严格要求按混凝土规范的要求采取防裂措施。事实上也有一定道理,就如同水池结构,发现渗漏,修补上就可以了,不会有问题。而且很多地下室外墙在施工期间发现的裂缝,都不是水压造成的,而是混凝土收缩造成的,修补之后就不会渗漏了。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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