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典派:
古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产生于18世纪中叶,是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古典贸易理论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说明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结构和利益分配。
2、重农派:
重农学派的核心思想是主张自由经济,包括自由贸易,他们认为“自然秩序”(包括自由贸易)是保证市场均衡和物价稳定的重要机制。
3、绝对优势:
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中,斯密指出国际贸易的基础,在于各国商品之间存在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而这种差异来源于自然禀赋和后天的生产条件。
4、保护贸易:
1841年,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基于国家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理论,指出保护制度要与国家工业的发展程度相适应,又称幼稚产业保护论。
5、相互需求:
约翰·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从相互需求角度出发,确定了国际间商品交换的价格问题,以解释两国间贸易利益是如何分配的。相互需求理论实质上是指由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