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成立后的三次土地改革的内容分别是什么?

我知道最后一次是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前两次是什么?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并於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它财产,并徵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馀部分”;“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它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此外,对若干特殊土地财产及分配中若干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土地改革执行机关及保护工商业等,也作了具体规定。

《土地法大纲》的公布,明确了土地改革的方向和办法。各大解放区还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实行《土地法大纲》的补充条例。接著在各解放区迅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群众运动的高潮。1947年12月,毛泽东发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8年1月,任弼时发表《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纠正土改运动中的“左”的偏向。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讲话,提出土地改革的总路缐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样,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就更加完备、土地改革运动就更加健康地发展。土地改革运\动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激发了群众的革命热情,使解放战争获得了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的源泉,有力地保证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已有一亿四千五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在拥有三亿一千万人口的新区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9月为止,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全国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
1 土地革命 农民土地所有制
抗战中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解放战争中 《中国土地法大纲》 耕者有其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解放区)
2 解放后 1950土改 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农民土地个人所有
土改后,农民互助合作
1953-1956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土地集体所有制(自愿互利原则)
1958后,人民公社“一大二公”
8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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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1
答:1-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2:1953-1956三大改造中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形成农业生产合作社)

3:人民公社化既“一大二公”

4: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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