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住房公积金辞职以后不可以直接领取,需要有购房合同单位提交申请才能去提取出来,或者年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才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现金的条件:
一、离、退休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扩展资料
辞职后的住房公积金:
1、将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
注意:外地人辞职后提取公积金比较简单,但是本地人不一定能提取,另外部分城市规定,还在本市工作换单位也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反正要满足相关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2、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注意:《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南通住房公积金在辞职后是不能领取的,只有解除劳动合同后满两年,且年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才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根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下发的《解除劳动关系后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提取须知》第一条 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二条 提取额度为可提取账户中的全部金额,并注销账户。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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