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其实这就是古代的传播学问题,涉及的知识有很多,我也只能简单的说下:
首先:古代是有报纸的。
世界上最早用纸抄写的报纸(出现于 9世纪80年代)和最早用印刷方式复制的报纸(出现于10世纪),都产生在中国。最初仅限于官报,宋代以后才有非官方报纸。唐代的官报和宋代的邸报 ,这些报纸都有专门的发行机构。
其次。关于诗词和书籍的传播其实就涉及到了古代的出版机构的问题:
中国古代书籍的流传,最初是由人们辗转抄录,自抄自用;以后,有人抄书出卖,书籍开始成为商品。书籍的需求增多,就出现了以售书为业的书店。雕版印刷术发明后,有了印本书,正式的出版业也开始出现。唐代中业以后,在今四川、江苏、浙江、安徽、陕西、河南等地,从事雕版印刷的民间出版业已很普遍。唐代末期, 四川成都成为中国西部雕版印刷中心,刻书业非常兴盛,当时成都书店中出售的书籍,已大都是印本书。
用雕版印刷的书籍,最初只在民间流行,出版一些为市民广泛需要的历日、韵书、歌曲、小学字书和佛教经文等。直到10世纪30年代,即五代后唐时,政府才正式采用雕版印刷儒家经书,公元932~953年,先后刻印了12种经书及《经典释文》等。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由政府主办的出版事业,这些书是由当时国家的教育管理机关和最高学府兼出版机构——国子监主持刻印的,后世称为“监本”。
宋代政府主办的出版事业很兴盛,中央出版书籍的机构除国子监外,崇文院、秘书监、司天监和校正医书局等也都出版书籍。地方的出版机构很多,各官署、州学、军学、郡学、县学和书院等都出版书籍。国子监出版的书籍允许民间出版业租版印行, 但要缴纳 “赁版钱”。地方租版印造的书籍,还规定必须在书前印明工料费和赁版费,以防书商随意抬高书价。对于民间出版的书籍,也采取了保护版权的措施,经出版者向政府申请即可得到保护。如发现有他人翻版, 就“ 追版劈毁,断罪施行”。 有的宋版书上刻有 “已申上司, 不许复版”等字样的“牌记”,可以说是书籍“版权页”的起源。
因此古代的出版也是很发达的,至于一些诗词歌赋,有些是口头流传然后有人编撰成册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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