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人裹脚的由来,和历史

如题所述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

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我们都很清楚,在审美不超出常态的情况下,这样的小脚是很丑的。事实上,这样的小脚也不健康,不实用,缠足对人身的伤害是终身的。缠了小脚的女人其支撑的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它们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
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文化,古人的这种不健康的视觉审美取向就象一个复杂的谜(当然,这肯定不仅仅是个审美的问题),而这个谜的背后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认为女子缠小脚的习俗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产物。显然,它们之间是有很多的内在的联系的,但如果要说,小脚文化与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有着必然的等同性,却是值得怀疑的。在西方也同样经历了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们的女性通过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来获得男性的认可,没有听说过有逼迫女性缠小脚的历史传闻,这无论如何比缠小脚来的文明。
女子裹小脚的起源据说是这样的:南唐李后主(公元937——978)因为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
这并没有得到确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缠脚,而恰恰是从宋朝(公元960——1234)开始,儒家文人乃至于农家男人开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莲”。但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封建社会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经形成。从此我们可以看出,缠小脚的习俗并不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伴生物。
现在就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偏偏就是在宋朝,这样一个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已经比较开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脚这样的反人道的残忍的习俗却盛行开来。其实“三寸金莲”的说法源于北齐少帝萧宝卷赞其宠妾潘玉儿一双柔弱无骨的纤小美足“步步生莲花!”,但当时及其后的隋唐在对脚的审美上并未出现这样的倾向,所以女子裹小脚在宋朝泛滥开来绝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会与思想根源的。因为时代久远又难以找到第一手的资料,我们只能根据当时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尽我所能就这个问题作一些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任何一种现象都可以从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中寻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踪到文化,小脚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脚习俗所存在于的文化环境必定是一种非理性的文化所产生的。而一般来说,文化内涵中核心思想的单一性或者说叫做单调性是非常容易导致文化的非理性,因为缺乏不同思想的争鸣,就难以对思想本身进行反思,同时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极端。当这种非常态的文化主导了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的民众作为个体就被单一的思想简单化,无论是从个体自身还是与其他个体相比较都找不到思考的内驱力,作为整体因为内部没有差异性,缺乏内部矛盾的整体失去前进的原动力。当整个国家都基本静止了他的思维,民众反过来就完全固守于已有的非常态文化,并逐渐惰性的走向极至,国家与民众不可避免的进入非理性状态。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与由它所主导的非理性国家互相作用,形成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荒谬的事情的发生以及可能长久的持续都是不足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学就是上面推理的现实演绎。朱的理学与程的心学都是对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将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并根据他们所认为的道与器相分离的原则,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这种思想体现了对作为人这样的有尊严的个体的极端的不尊重,当这种思想成为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时,一旦脚是否小成为评判女子是否美的标准(事实上已经上升为贤良与道德的标准),全社会对于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视也就不足为奇了。
宋王朝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是一个比较弱势的政权。一方面,其领土局限于中原及长江以南地区,该地区内又基本为汉族人,所以无论是地域文化和种族文化都是比较单一的,这种情形有利于某一种思想在全国形成权威地位。而在汉唐时期,因为领有西域大漠,肢体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长安更是胡汉文化的交汇地带,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从西汉时汉武帝就已开始认识到儒家学说是统治者愚民的一剂良药,并让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这却没有导致汉唐期间儒家思想在社会中的极权地位。另一方面,纵观整个宋朝政权历史,在与少数民族政权如金、辽、西夏交战的战场上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朝廷内也有主战和主和两种声音,但主张称臣和进贡的投降派一直都占了上风,而且皇室也倾向于苟和求安,但这就增加了百姓的赋税负担,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因为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权本身体弱,所以几乎没有哪个朝代像宋朝的当权者那样对安定与秩序充满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三纲五常“,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可见,儒家思想是强调秩序和塑造权威的思想,是维护皇权与男权的思想,这正切合了当时政权的需要,所以统治者极端的推崇儒家学说,并在统治中深刻地贯彻、严格地执行、极力地发展儒家思想。男权与皇权都属于极权和威权的范畴,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它们一脉相承。随着皇权的权威被进一步神化,男子相对于女子强势地位就被进一步增强,而男子的强与女子的弱是相对的,即这种更加强势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进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础上的。在这里有一点应该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较压抑的,他们在对外族的战争中基本都是失败的,这里面除了国力军事等宏观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古代战场当战法水平接近时,士兵的力量与野性至关重要,宋朝军队在用兵方面与北方少数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于士兵基本上是汉人,而且多来自江南,在力量与野性方面相对明显欠缺,在战场上的失败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来的巨大的挫败感对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男子对自己的强大有着与生俱来的自负,但当他们的这种自负被自己的保家卫国的无能所重创时,必然从本能上必然去寻找出路以承载破碎的尊严。很显然,女性是最合适的对象。汉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诫》中曾提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可见在中国历史上,男性的刚强在本质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为衬托的,所以,必然的,当时的男性潜意识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势的地位,从而为自己在战场上丢失的自尊寻找平衡。女性在缠了小脚之后,因行走不便只得轻抬步微扭腰(所谓的莲步姗姗)而尽显柔弱,因不能轻松随便走动只得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一个娴静的贤妻良母,这与宋王朝政权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当时逐渐走向极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还暗暗迎合了当时男性当中普遍的一种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缠小脚的行为在宋朝走向泛滥是由当时社会极其不正常的宏观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
缠小脚的陋俗竟然能从宋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宋朝以降,极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将禁锢人性的礼发挥到极至的程朱理学一直在社会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社会这种宏观的思想的代代传承具体到微观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所实现的,程朱理学的延续不衰说到底是一代代的一个个有灵性的人所作出的选择的综合的结果,这是一个多么大人为的悲剧。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外交流的频繁,西方的文明之风在国内逐渐刮大,知识分子率先觉醒,并开始积极宣传西方的各种流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病,这种思考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熏陶之下,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活跃,人们开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审视自己的那些为礼教所束缚的非理性的风俗习惯,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长辫子给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国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与屈辱实在是不能这样轻轻的一笔就从我们的历史中勾去,只有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让我们克服蒙昧,踏者历史的足迹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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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8
旧时一种陋习,用长布条把女孩子的脚紧紧地缠住,为使脚纤小,而造成脚骨畸形。
  裹脚也叫缠足,始于五代末。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形”,“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北宋时期,太平老人著<<袖中锦>>中更进一步评论说:“近世有古所不及三事:‘洛花、建茶、妇人脚’。”可见北宋时期已经把女人裹小脚与洛阳艳丽的牡丹、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南宋初年,赵令时撰词《浣溪沙》,其中一句:“稳小弓鞋三寸罗。”从此,“三寸金莲”成为妇女小脚的代称。到南宋末年,妇女裹脚已经比较普遍。到元代,竟使妇女以不裹足为耻辱了。 女人裹脚不是从清代开始的,一直上推,大约产生于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脚。裹脚之风兴盛于明清。
  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对女子来说,美是重要的。是获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至于能不能走路,谁在乎呢?
  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最标准型的是3厘米宽 10厘米长 [就是所谓三寸金莲]
  一双裹了的脚,如果大于4寸,就叫“铁莲”;在4寸之内,就叫“银莲”;小到只有3寸,才能称为“金莲”。
  受尽折磨的裹脚女人,只有用一种叫做“水晶凤花”的叶子,敷在腐烂了的肉上,稍微缓解痛楚,
  裹脚,在古时,一般是在五岁左右就开始,因为那时骨头很嫩,没有定型,以脚大拇指来尖,其它四指向里使劲裹,等成型后,脚呈粽子形状(所以很多人认为端午节是裹脚的黄道吉日)。还要在裹脚布里缠上碎的陶瓷片,再缠紧,直到渗血为好,早晚一次,坚持到女子出嫁。一旦裹上就不可以再去掉了,因为这也是一保护。
  裹足是中国封建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被封建统治者所扭曲了的社会思想畸形的表现之一。太平天国政权建立后,颁布了解放缠足令。
  在中国十三亿人口中,仍然在世的裹脚女人,不足100万,她们散播在中国不同的省份,在现今的云南省六一村,可能是世界上最多裹脚女人的地方。六一村至今仍然居住着大约二十二位裹脚的婆婆。据说是因为六一村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当她们还小时不知道中国政府在1928年已经严禁妇女裹脚,所以依然裹脚。
  再过二十年,裹脚这种残忍的风俗可能会在中国完全消失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12
在其他地方看关于裹脚的争论,真是看得我一肚子火,可老给屏蔽掉。国内关于过去历史文化的东西,网友总是充满大量幼稚荒谬的言论,信息错乱得可笑,全都是看点一爪片鳞就轻率下结论。国内反传统的风气,严重矫枉过正。没有严谨调查,大多凭主观臆想,自动脑补,开口就喷粪,而且动辄就上纲上线,啥都上升国家民族高度,动辄又是啥只有中国人才干得出来,这是劣根性,儒学毁灭人性,习惯性自我矮化和胡乱栽赃,都是很非黑即白的幼稚思维,脱离实际,实在很幼稚可笑。
裹脚到底源自何时,争议太大,有很多种说法,无法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唐朝以前是不裹脚的,很多人望文生义,把行缠绑腿等等,和后世那种残忍的裹小脚陋习混为一谈。《汉杂事秘辛》已经给证实是明朝文人伪作的。目前最给认可的说法是始于五代南唐后主李煜,逐渐流入民间。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记载,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事件中,窅娘只是跳舞时裹脚表演。并不是伤筋动骨,搞得脚骨畸形。那种小脚难以支撑身体,根本不可能跳舞好看。
古人以女子脚娇小为美,有脚大的女人为了某些原因,开始将脚硬塞在小鞋中。这种情况进一步发展,就演变成后来缠小脚的恶俗。需要说明的是,很多人把小鞋或尖头鞋、厚底鞋看做是缠脚的产物,这里其实有先后颠倒之嫌。
裹小脚,归根到底是种封建时代,男权主义,欲望的产物。是有钱人为了女儿,嫁入好人家,迎合上流社会的变态时尚但必须说明。全世界的封建时代都是男尊女卑,总是有很多荒谬残忍的陋习。不是汉族才有陋习,其他民族也难免会有些陋习。也不是汉族女人都那样裹脚。穷人很少裹脚,客家女人不裹脚,啥渔民牧民山民也不裹脚,国内其他民族也不裹脚。
北宋由于经济文化繁荣,安逸太久,文人地位高,士大夫待遇好,奢侈腐化,逐渐产生了不少病态审美观,逐渐兴起对小脚的爱好。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但那主要还是欣赏天然小脚,最初流行于妓女圈,然后逐渐流行于官宦之家,主要流行于上流社会的小部分人家,也仅是让脚变纤直,没有到后来从小就得包扎伤筋骨的变态地步。而且跟大家想象中不同的是,其实那时很多文人对此是持批判态度,程朱理学并不赞成裹脚。宋代车若永在其《脚气集》里对此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自从清末以来,很多人一方面大肆诋毁理学,另一方面叙述却又自相矛盾。理学固然过于极端,矫枉过正,有点走邪路意思。但必须明确理学是强调存天理,灭人欲,也有提倡忠君爱国的成分,对于塑造当时国人的民族气节,矫正奢侈腐化风气,抵抗外来宗教思想泛滥,有相当重要作用。也正是如此,宋朝也是刚烈文人最多的时代,诸如文天祥等文人,是誓死抵抗到底的。
《中华全国风俗志》作者是清末学者胡朴安,他对各地方志和古今笔记、刊物中所载风俗进行了汇编,记录各地的风俗人情。在《福建2》中有“漳州女子之枚林”的记载,相传是朱熹在福建做官时,因为那边的女子性子太野,下令缠足。对于这个记载,认为时间已过去很久,一不足信,世间各地风俗多有往名人身上扯的例子,这是二不足信。跟宋朝其他记载矛盾,宋朝应该是封建时代里,最人性化的时代,妇女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可以分得家产,像李清照那样女词人,甚至可以在晚上大醉而归,没人骂她。朱熹不太可能公然违反儒家教义和整个社会价值观,公然对人民做如此残忍的事情。那所谓裹脚,应该是后人理解错了,朱熹当时看到那些女人性子野,走路大步走,还经常赤足,很不雅观,仅是要她们拿布包裹脚,相当于穿袜子而已。跟后世那种从小就拿瓦片刮破皮,还畸形脚骨的裹小脚,完全是两回事。直接的证据也有,朱熹的再传弟子车若水在《脚气集》中写到,“妇女缠脚的习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孩从四五岁就要受这种无穷无尽的苦,不知道所为何来。有人借口说这是汉朝的传统,根本站不住脚,还有人说是从杨贵妃开始,也找不到证据。”清末康有为也有写到,“宋人有记载说,程颐(朱熹的师承)一家都不裹足”。元末明初的《辍耕录》中也提到,宋神宗元丰以前,裹脚的人还不多,到宋末时,天然大脚已经开始受到鄙视。北宋诗词中也有例子,《咏蔡家妇女诗》,“但知勤四肢,不知裹两足”。可见,朱熹之前就已经有缠足的现象了,而程朱理学的代表人物程颐也是明确反对这一陋习的。很多人习惯把私德和公德混为一谈,认为三妻四妾,家里有钱,就是人渣,就是两面三刀,只要一夫一妻,家里很穷就一定是好人,这是很幼稚的。别忘了,清末很多革命家也同样是三妻四妾,家里也很有钱,吃喝也很奢侈。
到了元朝,因为元朝统治者为了统治目的,拉拢文人,大力鼓励汉族女子裹小脚,裹小脚的陋习开始广泛的蔓延。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虽然是大脚,但当时缠足风气由于还没有这么明显,朱元璋并没有意识到缠足对妇女危害,并没有因此去禁止。反而因为受蒙古人蛮风影响,朱元璋恢复了些陋习,比如人殉制度。
满清入关,要求剃发易服,满人是东北森林渔猎民族,马背长大,不裹脚。也多次下令废除裹脚,但由于没啥效果,反而引起很多人不满,结果不了了之。对皇帝跪拜,却又死命坚持不肯废缠足,也就是所谓的“男服女不服,头服脚不服”。其实说到底,还是某些男人的畸形性嗜好,难以割舍,找好听点的借口,精神胜利法而已,是大男人主义和男尊女卑的体现。
因为裹脚后,女人走路需要绷紧双腿肌肉行走,进而对阴道起到收紧作用。亦即无形中做了缩阴锻炼。男人喜欢小足,只是一种说辞。把玩小脚固然爽,其实男人真正更喜欢的,是小而紧窄的阴道。
但是根据在乾隆时期,英国使者马格尔尼的记载,看到大脚下层妇女健步如飞,不同于那些行动不便的小脚贵妇,让马格尔尼大为惊奇,问了清朝官僚才知道,仅是京城附近比较流行裹小脚,而且仅流行于有钱人家,南北各省,还是很少有妇女裹小脚的。乾隆也曾经多次下令严禁裹小脚,刹住了旗人女子缠足的风气,但并没有彻底扭转这种陋习在民间逐渐泛滥。裹小脚之风真正大盛,是在晚清,也是清朝最腐败的时期。到慈禧那时,又再次下令全面废除缠足。
民国建立后,也下令严禁缠足,反帝反封建之风大盛,还搞了啥新生活运动,但仍未彻底废除了裹小脚这种陋习,在某些偏远地区,这种陋习依然根深蒂固。共和国建立后,又两次全面解放妇女,才真正彻底废除这些陋习。
由于近代以来,晚清丧权辱国,人民丧失了对满清认同感,也开始反思,但乱反思,反思过头了,乱找原因。这个反封建之风的过程中,很多人把裹小脚等封建礼教陋习,完全归咎于儒家,甚至完全一面倒批判所有儒者,还把罪过全归咎于孔子身上,极其错误的,这根本不是儒家传统,也根本不是程朱理学提倡的,这属于找原因找错了。裹小脚,最初既有女人的自动追求,也有男人的性压迫,主要还是那种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封建礼教的产物,原本的思想已经给歪曲改造得不像样了,导致日趋迂腐僵化。
为啥会这样,两大原因,一是水平不够,听错理解错了,二是故意歪曲原意。第二种情况更多。历史上很多人,包括皇帝和酸腐文人,经常歪曲经典,为自己的各种自私行为找借口。说白了,就是大男人主义和流氓无赖,专制霸道。比如说歧视女人贬低女人,就说“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现在发掘到西汉关于论语的竹简,其实应该是“唯汝子与小人难养也“才对,意思是说唯有你们这些人和小人一样难以教化。 要清楚孔子是私生子,是他妈拉扯大的,提倡孝道,一辈子也有一个老婆不离不弃,怎么可能去歧视女性呢?孟子也是他妈拉扯大,也提倡孝道,虽然说不孝有三,但又提倡民贵君轻。自朱元璋开始,出于私心,刻意删除民贵君轻,过分强调愚忠愚孝,还实行八股取士,严重限制科举考试内容,只能在四书五经范围内作答,严重束缚文人思维。清朝更变本加厉,乾隆更是大肆篡改典籍,毁书甚于修书,大兴文字狱,也是正是乾隆时期,君主专制达到最巅峰。整个清朝,思想文化都是很压抑的。这也是明清两代,情色小说和志怪小说盛行的根本原因,文人心理太压抑了,太需要精神宣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6-13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
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
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但是此种说法有迷信因素,可信度不高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
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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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2-06-12

糗问
古时候女人要裹脚,缠足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外形在金莲花上舞蹈取悦天子。后来这种风气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缠足为美。那时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着病态的审美,视女子为玩物,赏玩女子的小脚成了一种癖好。另外,古代有着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习俗,女子裹脚之后行动不便会减少出门,所以裹脚也成为约束女子的一个重要办法。

古代女子缠足之后,人们称作“三寸金莲”。这个裹满布条的小脚成为了最为隐私的部位,专供自己的男人使用。在当时,小脚是绝对不能让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会视为人生最大的耻辱。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也有人以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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