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企业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中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企业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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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3
我以前在单位的时候有以下几种情形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在原单位已缴纳并仍在缴纳的;
3、买断工龄已缴纳完相关社会保险的
4、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指退休人员);
5、年龄偏大或偏小不能缴纳的;
6、临时性工作人员

不过缴纳社会保险是件有益的事,建议没有什么特殊原因还是为员工缴纳的为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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