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5月22日签的一年合同,在研发部,助理工程师,试用期两个月,后来转正了。之后有个项目,需要手动剥钢丝,领导就让我去了,一直剥了三次,前两次是我独立完成的,而且没有出现问题!上周第三次的是我和车间工人共同完成的,今天生产产品时出现问题,领导说我没办好,要辞退我!说是我的过失,不给我赔偿金。钢丝属于中间工序,而且生产的产品公司也发出去了,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应该申请多少经济赔偿,合同是一年的,工作了一共五个月,可以申请支付剩余合同的7工资吗?
职务岗位有一点是领导交付的任务,但是这钢丝是我和其他人一起做的,而且并不能证明出问题的是我的责任,且再加工也有可能出问题的!
追答所以就要看公司是怎么举证的了,如果不能举证那它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