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昨天下午我打包快递做不好,老板生气就拿快递单拍我的嘴巴,我就生气跟他说不想干辞职,他让我回去冷静下先。我今天上午跟他说不想做了现在想走,他说你走吧。我让他结算工资,他说没有工资,试用期没有工资!他让我去问劳动仲裁什么的,如果那边叫给工资他就给。然后我就走了不上班现在。刚开始的时候他跟我说是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500元,我从8月29日截止到9月17日一共上20天班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工作证。请问还能拿回工资吗?
建议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还是应该要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因为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但不能拖欠员工工资。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须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但是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没有工作证,没证据怎么告他
追答取证现在放的很宽,比如找个证人,工作过手上有什么东西的之类的,都可以证明你工作过
追问你真了解啊!你是律师吗?我现在唯一只有跟他的QQ聊天记录(刚开始叫我上班的聊天记录跟中秋节那天问他放假的事情),公司只有一个同事不知道他愿意作证不。还有他们的出库单有我的签名 但是现在不在我手上
追答我不是律师,只是比你上班多几年的老大哥。我觉得有短信,QQ之类的记录,都算是证据吧。你先去劳动监察大队,看看需要什么证据不?
追问好的。我现在要准备去 了。我出来工作7年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老板!我工作很多地方都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海南这边大多数都是这样
追答民不告官不究,反正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跟他干下去。
要是去法院进行劳动仲裁,就是法律程序,麻烦还比较耗时间。找劳动监察大队是行政,比较方便不需要花钱,这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记得要双倍工资,补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