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再婚了,两人只有一个女儿。房本上写的是母亲和父亲的名字(母亲名字在前面)。可是父亲和后妈签了一个协议,父亲名下的房产8分之5赠与女方。双方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房子规另一方所有。但是这协议没有公正只有他们二人和见证人签字和手印。请问这协议生效吗?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房子要给那个女的吗??协议是2011年签的。
大概时候半年巧合看到了这个协议才知道的。他们签的时候根本不知道
追答你现在多大岁数了?
追问20多了。
追答已经够法定年龄了。按继承法规定。你应该有权力了。房产证上有你母亲的名字吗?
追问有
追答那你父亲做出那个协议是无效的。你还是一个合法的继承人呢
协议没有公正,只是他们私下签的,有一个见证人签字,是他们俩的好朋友。来咨询一下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