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来自一个典故:分马的
辩证法 从前,有一位老人在临终前给3个儿子留下17匹马的遗产和一个费解的遗嘱“马群的1/2分给长子,1/3分给次子,1/9分给最小的儿子,同时,要求不许宰割。三个儿子苦思冥想了许久,无分马的良策。正在”山穷水尽“之时,来了一位骑马的哲学家。哲学家问清了遗嘱分配,便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马归入待分的马群,使马的总数成2、3、9的
公倍数。这样,再按老人的遗嘱分配,长子得9匹马,次子得6匹马,小儿子得两匹马,兄弟3人分掉的还是17匹马。
(阅读提示: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以及机械的、僵化的、直线式的
思维方式,最容易束缚人们的思想。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客观情况,就应该像哲学家那样,敢于冲破传统的思维习惯,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