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5年8月22号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一辆货车撞了,交警大队化的是主次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我腰椎横突3出骨折,肋骨6根骨折,经交警部门委托做的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我也请律师到法院起诉了,开庭之后,一审判决下来对方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对方上诉请求是对我的误工费,还有护理费有异议,我因为有单位,当时也报了工伤,做的有停工留薪期为八个月,期间公司也有给我发停工留新期工资,到跟我之前上班时的工资还是少很多的,当时起诉的时候公司给我出的有误工证明,我也打了出事之前一年的工资流水,对方保险公司上诉要我出具出事之后一年的工资流水,出事前四五个月吧公司买个月给我发的五六百块钱,后来几个月都慢慢把之前的停工留薪工资都补上了,我想问的是,我必须出具银行流水吗?之前公司出的误工证明不能作为证据吗?我这种情况还需要再请律师吗?我一审请的律师只管一审。这种情况维持原判的几率有多大。我如果不提供银行流水法院是不是就不支持我的误工费了
我想说,对方怎么能调看我的收入情况呢?如果必须提供银行流水,再请律师不还是一样吗
追答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