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可拨打12333电话挂失或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大厅(水西门大街81号),社会保障功能挂失即时生效。12333电话挂失后,市民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书面挂失,否则社会保障功能在3个工作日后将自动解除电话挂失。 电子钱包被有效查封或自受理日起1年后生效。 银行账户功能口头挂失须通过银行提供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功能书面挂失须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7日后可办理销卡转账。
补卡:3个工作日后可领新卡。旧卡已开通银行功能的,银行余额由持卡人本人携新卡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指定地点按规定转帐,原挂失卡绑定的各项银行卡增值业务功能同时失效,须在新卡重新建立; 已开通金陵通服务的,电子钱包余额在被有效查封或自受理日起一年后,由持卡人本人携新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挂失凭证到指定地点按金陵通卡规定转值。
领卡:补领市民卡的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和《补卡领卡通知单》到指定网点领取。 补领市民卡后可以由本人持新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指定网点激活银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