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指出犯诽谤罪、污蔑罪,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前男友当兵去了,她有一个女朋友,属于我只是知道她的存在的这种程度的认识,不在一个城市,相隔比较远。在他当兵这段期间,他和他一个朋友不断指责我找人骚扰、诽谤他女朋友。中途甚至写信给我说,如果我再怎么样,他就会找人收拾我。但是事实是,我不知道此女的样貌、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只有QQ,1年多接近两年来谈话不超过5次),派人骚扰,进行诽谤简直无从说起! 前男友居然说有证据指证我犯罪(骚扰和诽谤),但我自己是知道自己什么都没做过的。
现在我反而想对簿公堂,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我手上只有他一封没有他署名,但是是他字迹的恐吓信,以及跟她女朋友部分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也显示了我跟那女的气氛很友好)。因为确实没有做过他所说的事情,我不知道还有其他的什么证据可以收集,还有就是,他所说的我犯罪的证据,又应该怎么应对呢?

根据《刑法》,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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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26
他告你诽谤要他自己举证而不是你举证,没有的事哪来的证据呢?实在要对簿公堂的话你可以反咬他一口,他这是诬告陷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26
谁主张,谁举证。
你如果真的没做过,不用怕他。
你要做的就是保管好你认为对你有利的证据。
第3个回答  2009-06-26
你让他拿出证据来啊,要不你告他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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