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和保险的问题

24日凌晨1点30分,两车刮蹭。我车从直行道(此道双向四车,左边为直行,右为右转)行驶进入三叉路口,左边为西街,右边去罗家井,而我走到三岔路口时车速较慢,然后确定往左边行,后车应该是以较快速度越了双黄线,进入逆向车道从左边超我的车,然后我车左前刮到对方右边后门。然后未及时报保险,双方拍照,今天一起到快处快赔中心,交警说要我们自己商量,但就从照片上看,交警说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现场,应该已经惯性行驶了一点距离,并且两车离开有点远,没有挨在一起,所以交警也没给个结果,对方想我出全保,担全责,没答应。所以请问这样责任如何划分,能定我全责?其二,如果双方各自报保险,只要动用交强险就可以了,但是这样又会不会导致明年买全保时增加,又增加多少?谢谢

按照你的陈述,对方违反交通规则,理应判他全责。
快赔点多事让各方事主协商妥善解决问题,对责任划分的原则性不强。(因去快赔点多是小额案件,责任明确,且不涉及人伤)
其二:你说的是交强险互碰自赔,这个是不会影响商业险(全保)的费率浮动。交强险互碰自赔有一个前提是在交强险限额内(也就是事故中各车损失不超过2000元,才适用)。商业险出险1-2次,费率浮动7%至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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