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11-15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是原则,不开庭审理是例外。
二审采用不开庭审理必须同时满足“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两个程序要件以及实体要件“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