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纠纷对方叫人打我们,随后发生争吵,过程中我们说了过激的话(要不要负责人,他们先叫人来打我们)叫来的人一进门就动手,有一个持刀捅伤我们这边两个人,对方现在伤情鉴定轻伤,我们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不需要负责任?
问题1.对方无缘无故就叫人打我们,随后发生争吵说了过激的话,需要负责吗?
问题2,对方一进门就开始殴打我们,并同时拿刀行凶,以捅伤一人,我们一共三人,其二人见对方持刀并捅伤一人,其二人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对方伤情鉴定,轻伤。我们要不要负责赔偿,刑事责任。
问题3.对方口供说是我们先对手,明明就是他们先动手,现场有证人,不知道会不会作证。
问题4.对方说我们语言上威胁他,但实际还未威胁他之前,他已经威胁到我们,就是他已经叫人来打我们,就是知道他叫人来打我们才发生争吵我们才说了过激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