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从工地高处摔下算工伤嘛

没签劳动合同!在工地干活从高处摔下来造成臀部粉碎性骨折、算工伤嘛?

首先,肯定可以认定是工伤。尽管他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方面主要通过工友的证词、以前领工资的手续、派工单、安全教育交底等等获得支持。

其次,关于补偿,分为四个部分:医疗费(老板已结清)、后续医疗费(出院到完全康复的后续医疗)、营养费(入院到完全康复的必要营养补充)、护理费(入院到完全康复的必要护理)、误工费(受伤到具有完全劳动能力期间耽误时间的补偿)或伤残补助(如不能恢复完全劳动能力,可到相应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以鉴定为依据提出补偿要求)。

上述费用根据《工伤事故赔偿条例》得出,有必要你可以自备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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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30
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认定追问

是这样的!因为钢管架没有固定好!踩上去以后就掉了下来!医院住了一个月医药费工地上也给支付。但是工地的老板也一直没来过,昨天让人来捎话说!医药费他已经垫付了!刚好医生说可以出院了!老板说出院以后他就不管了、我能申请什么补偿嘛?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农民工工作中从高处摔下受伤算工伤。
  农民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从高处摔下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和预备性工作从高处摔下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二)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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