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将我的情况大致叙述一下:我是7月份开盘认购的一套期房3号楼(有预售证),当时由于手头紧,凑了三个月才将50%的首付付清(我手里有付款收据),之后一个月多左右置业通知我签合同,结果去了以后,我仔细查看合同内容时,里面写的是合同共17页,一式两份,只有我和开发商一人一份,我觉得应该是一式六份,所以我跟他们争,我问为啥,置业跟我说这只是草签合同,草签之后一个星期左右会签正式合同,置业顾问还解释说,因为他们这儿之前有一个人签完正式合同后又想退房子,想解除合同,但是不愿意缴纳房管局要求的手续费,因此造成现在既无法解除合同,房子又不能再卖了,所以从这以后凡签合同都要签草签合同,规避这种风险。但是这份合同明明就是正式合同范本,也没体现出草签二字,请问这样的草签合同我能签吗?
一房多卖??不懂啊
追答就是一个房子卖给多人,
追问这套房子确实听置业说过,之前有个人买这套房子结果不能贷款,所以退房了
我该怎么办,找律师吗
追答你签了吗?
没签就不要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