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肉忌什么

如题所述

  兔肉不能和什么一起吃:

  兔肉与橘子相克:引起肠胃功能紊乱,导致腹泻。橘子是一种营养丰富的水果,其性味甘酸而温,多食生热。兔肉酸冷,食兔肉后,不宜马上食橘子。同时,多吃也会引起肠胃功能紊乱,而致腹泻。

  兔肉与芥末相克:性味相反不宜同食。芥末性温,能温中利窍,通肺豁痰。利膈开胃,其味辛辣能刺激皮肤、黏膜,扩张毛细血管,大量食用可使血容量和心率下降。兔肉酸冷性寒,与芥末性味相反不宜同食,芥子粉碎后用作调味品,烹制兔肉时不可使用。

  兔肉与鸡蛋相克: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而引起腹泻。兔肉性味甘寒酸冷,鸡蛋甘平微寒。二者各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若同炒共食,则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而引起腹泻,所以不宜同食。

  兔肉与姜相克:寒热同食,易致腹泻。兔肉酸寒,性冷,干姜、生姜辛辣性热,二者味性相反,寒热同食,易导致腹泻。所以,烹调兔肉时不宜加姜。

  兔肉与小白菜相克:容易引起腹泻和呕吐。

  兔肉与芹菜同食:会引起脱皮、脱发。

  兔肉与人参同食:会中毒。

  兔肉与青姜同食:会中毒。

  兔肉与红萝卜同食:会中毒。

  兔肉与鸭血同食:易致腹泻。


  兔肉食用禁忌:

  本草纲目记载 :兔肉性平味酸冷,入肝、大肠二经,补中益气、清热解毒。兔肉不能常吃,兔肉农历8-10月深秋可食,余月则伤人肾气, 易损元阳;兔死而眼合者杀人, 孕妇及阳虚、小儿痘出者禁吃 、脾胃虚寒、 腹泻便溏者尽量少吃;兔肉忌与白鸡肉、肝脏、心脏、桔、橘、芥末、姜、芹菜、小白菜、獭肉同食;补病肝时,不能使用多油、烤炸等上火燥热的方式进行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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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31
  食物搭配禁忌

  肉类

  猪肉: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会使人面黑;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会使人滞气;忌与英麦同食,同食令人落毛发;忌与菱角、黄豆、威菜同食;忌与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同食。

  猪脑髓:忌与酒、盐同食,如同食会影响男子性功能。其胆固醇含量为猪身之最,故高血压、冠心病、肾炎、高血脂、动脉硬化等患者均应忌食。

  猪肝:忌与养麦、黄豆、豆腐同食,同食后易发病疾;忌与鱼肉同食,否则会伤神。

  猪血:忌与黄豆同食,同食会使人气滞;忌地黄、何首乌。

  猪肺:不宜与白花菜和馆糖同食。

  猪油:忌与梅子同食。

  牛肉:不可与鱼肉一同烹调;不可与栗子同食;不可与黍米同食;忌与蜜同食。

  羊肉:不可与南瓜同食;忌与豆浆、乔麦粉、乳酪同食;忌与梅干菜、赤豆同食;忌铜、丹砂。与西瓜不能合并多吃。

  羊肝:不宜与梅子、小豆、生椒、苫苟等同用。

  狗肉:忌与绿豆、杏仁、菱角、鲤鱼、泥掀同食,狗肉食后忌用茶。

  鸭肉:忌木耳、胡桃,不宜与鳖肉同食。

  鹅肉:忌与鸭梨同食。

  驴肉:忌与猪肉同食,否则易致腹泻。

  马肉:忌与大米(梗米)同食;忌生姜、苍耳。

  免肉:不能与姜同煮。忌鸡肉、小白菜、水獭肉、芥末、橘皮,兔脑能催生,滑胎孕妇忌服。

  鹧鸪肉:忌与竹笋同食。

  鸡肉:不可与葱、葫蒜、芥子同食;不可与獭肉、兔肉同食;不可与糯米同食。老鸡鸡头不能吃,因鸡的毒素滞留在脑细胞内。

  龟肉:不可与猪肉、苋菜、瓜菜同食。

  鳖肉:不可与鸡肉、鸭肉、兔肉、苋菜同食。

  蛙肉:不宜用辛辣脂油煎食。

  蔬菜类

  黄瓜:不能与花生同食。

  白萝卜:不能与红萝卜混吃,因红萝卜中所含分解酵素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严禁与桔子同食,如同食会患甲状腺肿。同时也不能与梨、苹果、葡萄等水果同食。忌与何首乌、地黄混食。服人参时禁食萝卜。

  胡萝卜:不得与酒同食,因为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会在肝脏产生毒素,引起肝病。还不宜与西红柿、萝卜、辣椒、石榴、莴苣、木瓜等一同食用,因胡萝卜中含有分解酶,可使其他果菜中的维生素失去。胡萝卜最好单独食用或与肉类一起食用。

  甘薯:不能与柿子同食,二者同食会形成难溶性的硬块,即胃柿石,引起胃胀、腹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甚至可危及生命。甘薯还不宜与香蕉同食。

  韭菜:不可与菠菜同食,二者同食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不可与蜂蜜同食。

  竹笋:不宜与豆腐同食,同食易生结石。不可与鹏鸽肉同食,同食会令人腹胀。不可与糖同食。

  英白:不宜与豆腐同食,否则易形成结石。香菜:忌与一切补药同食;忌白术、牡丹皮等。

  茄子:忌与黑色、蟹同食。过老的茄子不能吃,食后易中毒。

  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否则易发生黄疽和脚气。

  芹菜:忌与醋同食,否则易损牙齿。

  芥菜:忌与鲫鱼同食,否则易发生水肿。

  蕨菜:忌与黄豆、花生、毛豆等同食。

  菜瓜:忌与牛奶、奶酪、鱼类同食,否则易生疾病。

  山药:忌与鲫鱼等同食。

  豆腐(豆浆):不能与糖同食,不要与菠菜、牛奶同食,忌用豆浆冲鸡蛋。

  木耳:忌与田螺、野鸡、鹌鹑同食。

  苋菜:不宜与菠菜、蕨粉同食。

  花生:忌蕨菜。

  马齿苋:忌鳖鱼。

  香瓜:忌与鳖鱼、田螺同食,忌油饼。

  葱:忌杨梅、蜜糖,如同食会产生胸闷。忌枣,忌常山、地黄。

  蒜:一般不与补药同用,忌蜜、地黄、何首乌、牡丹皮。

  鱼类

  鳝鱼:忌狗肉;忌荆芥,同食会令人吐血。青色鳝鱼有毒,黄色鳝鱼无毒,有毒鳝每次食用250克有致死危险。

  鲤鱼:忌朱砂、狗肉;忌葵菜。

  鲫鱼:忌芥菜,与其同食会发生水肿;忌猪肝;忌山药、厚朴、麦冬、甘草。

  青鱼: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白术、苍术同用。

  鲶鱼:忌与牛肝同食;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同用。

  带鱼:平鱼、银鱼、黄花鱼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同用。

  水鱼:不可与觅菜、鸡蛋同食。

  鱼鳔:食欲不振和痰湿盛者忌用。

  海鳗鱼:不可与白果、甘草同食。

  鳗鲡:忌与银杏同食。

  泥鳅:忌狗肉。

  水果类

  白果: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有致命危险;3~5岁孩子吃30~40颗有致命的危险。忌与鱼同食。

  枣:忌与海鲜同食,否则会令人腰腹疼痛;忌与葱同食,否则令人脏腑不合,头胀。

  柿子:忌与蟹、水獭肉同食,同食后会导致腹痛、大泻;忌与红薯同食。

  苹果:不宜与海味同食(凡海味均不宜与含鞣酸的水果同吃,否则易产生腹痛、恶心、呕吐等)。

  鸭梨:忌鹅肉。

  桔子:忌与蟹同食。

  柑子:忌与萝卜、牛奶同食。

  山楂、石榴、木瓜、葡萄:不宜与海鲜类、鱼类同食;服用人参者忌食。

  桃子:忌与鳖肉、龟肉同食。

  香蕉:忌与白薯、芋头同吃。

  杨梅:忌生葱。

  橄榄:青橄榄忌与蜜同食。

  芒果:不可与大蒜等辛物同食。

  杏:不宜与小米同食,否则会令人呕泻。

  榧子(赤果、玉山果):不得与绿豆同食。

  粮食类

  大米(粳米):不可与马肉同食;不可与苍耳同食,同食使人心痛。

  小米:不可与杏同食,否则会令人呕吐,气滞者禁用。

  黄豆:忌猪血、蕨菜。

  绿豆:忌狗肉、忌榧子。

  红豆:忌与米同煮,食之会发口疮;忌羊肉;蛇咬伤后忌食百日;多尿者忌用。

  其他

  花椒:忌防风、附子、款冬。

  醋:忌丹参、伏苓;忌壁虎,混食后有致命危险。

  蜂蜜:忌与生葱、蒜、韭菜、葛芭同食,否则会引起腹泻;忌地黄、何首乌。

  糖:不可与竹笋同煮;忌虾。

  白酒:忌与汽水、咖啡同饮,同食会加快酒精在全身的散发,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对胃、肠、肝、肾等脏器均有严重危害,对心脑血管也有危害。

  茶:贫血患者服用铁剂时,忌饮茶,饮茶会降低药效,可引起胃肠疼痛、腹泻或大便秘结等;服用人参等滋补药物时忌用。

  鸡蛋:不可与葫蒜、葱、芥子同食;不可与獭肉、兔肉同食;忌与糯米同食;忌与柿子同食,否则会引起腹痛、腹泻,易生成柿结石;不能与消炎片同食。民间有食毛蛋的习惯,其实毛蛋中含有大量的病菌,食后易中毒。

  鸭蛋:忌与李子、桑棋子、鳖肉同食。

  虾:严禁食用时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C,否则可生成三价砷,有致命危险;忌与狗肉、猪肉、食糖同食。

  螃蟹:忌与柿子等含鞣酸的食物同食;忌荆芥,与其同食会令人抽筋。

  牡蛎肉:忌与糖同食。

  蜗牛肉:忌蝎子。
  田螺:忌与香瓜、木耳、蛤蚧等同食;忌与糖同食。

  海带:忌与甘草同食。
  另补充:

  1、猪肉+菱角,会引起肚子痛;
  2、白酒+柿子,会引起中毒;
  3、牛肉+粟子,会引起呕吐;
  4、洋葱+蜂蜜,会伤眼睛;
  5、羊肉+西瓜,会伤元气;
  6、萝卜+木耳,会引起皮炎;
  7、狗肉+绿豆,会引起中毒;
  8、豆腐+蜂蜜,会引起耳聋;
  9、兔肉+芹菜,会引起脱皮;
  10、马铃薯+香蕉,面部会生斑;
  11、鸡肉+芹菜,会伤元气;
  12、香蕉+芋头,会引起腹胀;
  13、鹅肉+鸡蛋,会伤元气;
  14、花生+黄瓜,会伤身;
  15、甲鱼+苋菜,会中毒;
  16、红薯+柿子,会引起结石病;
  17、鲤鱼+甘草,会引起中毒;
  18、螃蟹+柿子,会引起腹泻;
  19、豆浆+鸡蛋,失去营养素;
  20、豆浆+红糖,降低蛋白质营养价值;
  21、米汤+奶粉,破坏维生素A;
  22、开水+蜂蜜,破坏营养素;
  23、小葱+豆腐,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24、牛奶+果汁,不利于消化吸收;
  25、萝卜+水果,可致甲状腺肿大;
  26、海味+水果,影响蛋白质吸收;
  27、啤酒+海味,引发痛风症;
  28、肉类+茶饮,易产生便秘;
  29、白酒+胡萝卜,肝脏易中毒;
  30、山楂+胡萝卜,维生素C遭到破坏;
  31、咸鱼+西红柿(或香蕉+乳酸饮料),产生强致癌物;
  32、对虾+维生素C,可致砷中毒;
第2个回答  2014-05-30

追问

好的

追答

满意请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5-30
不忌讳。没有什么好忌讳的
第4个回答  2014-05-30
怀孕追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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