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了个小公司、没有任何经验、请专家和高手指点、拜托!!
1、在日本成立的贸易公司、想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由外企法人自己担当、可不可以? 首席代表资格要求持有外国长期居住资格的中国公民、我符合、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可以吗?
2、如果我自己可以担任首代、我的工资怎么结算、不在中国发放、只在日本以经理兼首代的形式发工资、可以吗?
3、我本人需要经过外服办理吗? 雇用家人、亲戚也要经过外服吗?
不好意思、还要问??
1、我即是法人、又是首席代表、由总公司直接下委托书聘请我、也要经过外服吗? 外服要收取什么费用?我在日本已经交了各种保险、在中国还要在交一份吗?
2、在日本我有法人工资、在中国我拿首代工资、收入各不相干是不是? 在中国所有的费用(包活、首代工资、员工工资、等)在日本帐本上都列入费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