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病假的有关规定

我的手在工作期间受伤了,医生诊断为食指末端远端骨折,医生先开了两周休息时间,而单位老板只给三天休息,我想问,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我可以不去上班吗?

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是你索取工资和其他赔偿的重要依据。
2.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
3.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 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6. 要提醒你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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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0
医生的诊断就是凭据。不用说是工作期间受伤,就是头疼感冒,企业也需要按照医嘱让员工休病假的,现在不是提倡轻伤不下火线的年代了,是将以人为本的年代。你可以拿着医生的诊断,为自己据理力争,一是没有恢复好,无法正常工作,按医嘱必须修养,如果因工作原因,导致没有痊愈留下后遗症,企业是否要承担治疗责任。二是,现在上岗,由于受伤未痊愈,是不是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再出现更大的安全事故谁来负责。再有,法律和相关的安全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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