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和外籍人购房需要什么资质?

如题所述

如果目前没有北京户口或者社保纳税的话,可以以公司名义全款购买。

一、非京籍家庭购房政策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集体户口或者工作居住证等同于北京户口,有购房资质,单身可购一套房,家庭可购两套房。

二、外籍人士\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的购房政策

外籍人士\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个人购房按照2012年11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执行, 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宅。 即只能购买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能购买非自用、非自住的商品房,包括写字楼、商业物业、住宅等都在严格限制购买范围内。 境外个人必须在京工作居住满一年才有资格购买住宅

三、【补充通州板块限购政策】

根据北京市新的规定[注1],对通州采取的限购政策为:

一、符合现行政策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注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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