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超市上班,超市那边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上了大概有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超市那边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上了大概有三个月了,我现在想离开那里换份工作,可超市那边说离开可以,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做为代价,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9-08-0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定劳动合同,企业一方最多要向员工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再不签,视为双方定立无期限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9-09-14
超市的行为的违法的。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用人单位不可克扣劳动者工资。且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向用人单位要求以后的两个月都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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