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各项改革。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同时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吸引外资规模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加强自身的投资环境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与管理,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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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的本质
关于国际直接投资(FDI)的本质,有的学者强调“经营资源”,尤其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有的学者则强调“控制权”。
相关国际机构、政府部门与理论界,例如联合国跨国公司与投资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WTO、美国商务部等,认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获得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因为FDI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处于核心地位。
而货币资本则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只能进行间接投资,所以,FDI不仅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且其直接目标就是获得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
基于此,有学者认为,“FDI是指一国或地区企业通过垄断优势(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的国际转移,获得部分或全部外国企业控制权,以实现最终目标和直接目标高度统一的长期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