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户口没迁走拆迁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了女方户口没迁走,拆迁时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女方户口在男方,离婚后女方不迁出。男方先找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法强制迁出。
2、若女方已不在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让女方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权利,将其户口迁出。
3、若双方也都还在同一地址生活,但分户生活,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权利,将其户口迁出。
协议离婚的程序一般是:
1、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部分省市开展异地离婚试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
2、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起算,两人回家等待30天;
3、在上述30天内,两人都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反悔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协议离婚失败。
4、30天到期后,两人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户口未迁走遇到拆迁问题,需要了解当地政策、保留相关文件、尝试协商或调解,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这些步骤,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妥善处理拆迁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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