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被驳回处理方式:
1、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
在复审请求中要写明,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有理有据,那么可以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来想办法取得授权。
2、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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