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退休人员不可以签劳动合同。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退休人员已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退休金,而且从理论上说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因此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此时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1)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2)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1)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2)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3、主体的待遇不同(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2)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1)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2)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5、法律调整不同(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2)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合同法调整。6、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1)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2)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1)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2)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发生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发生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发生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纠纷thldl.org.cn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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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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