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构成的判定

如题所述

火灾隐患构成的判定如下:

具有直接引发火灾危险可能性的情形。

发生火灾时会导致火势蔓延、扩大或者会增大对人身、财产危害的情形。

发生火灾时会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形。

下列情形可不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可以立即整改的;

因国家标准修订引起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进行了消防技术论证,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发生火灾不足以导致特大火灾事故后果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程序:

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获取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组织集体讨论判定,且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

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

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时,建筑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涉及利害关系的人员可以参加讨论,但不应进入专家组;

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应形成结论性意见,作为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据。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结论性意见应有2/3以上专家同意;

集体讨论和专家技术论证应当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